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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暨《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在肥召开

发布时间:2016-04-15 文章来源:本站  浏览次数:304

   4月12日至14日,全省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暨《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宣贯培训会在肥召开,省局领导全体出席会议,各市局、省直管县局主要负责人和分管法制工作局领导,各市局、省直管县局法制、药品流通监管、医疗器械监管、稽查工作机构负责人以及省局有关处室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省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恒秋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省局党组成员、巡视员陈小俊主持会议。徐恒秋局长首先回顾了省局2015年法制工作情况,肯定了全省食药监系统在推行“双清单”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制度建设和行政执法监督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徐局长强调,4月1日正式实施的《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66号),是我省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的重要成果。徐局长在讲话中重点分析了药械流通监管工作面临的形势,结合《办法》的宣贯和山东疫苗事件,要求各级食药部门以《办法》宣贯为契机,针对监管的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确保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徐局长要求各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重点做好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科学决策,加快食品药品监管制度体系建设;二是要做好《办法》的宣贯活动,加强对执法人员的普法教育;三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四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注重检查效果;五是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执法严格规范;六是谋划“七五”普法,提升法治思维;七是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素质。 
   吴丽华副局长传达了全国食品药品监管法制工作会议精神并进行大会总结讲话。吴丽华副局长要求与会同志会后深刻领会会议精神,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重点工作。一是要完善执法监督机制,促进执法严格规范;二是扎实应对复议诉讼,及时化解行政争议;三是深入调查研究,解决监管难题;四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 
   合肥、宿州、蚌埠、淮南、马鞍山和池州市局就推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强化执法监督和加强能力建设等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省局政策法规处陆维福处长作《安徽省药品和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专题讲座。参会人员还就食品药品监管法治建设工作和药械流通监管工作开展了座谈交流,就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并提出意见和建议。